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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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,9月12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怡园广场参与全县“民族团结进步月”暨“全国科普月”集中宣传活动,大力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,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,以检察普法促进民族团结,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。

在宣传活动现场,检察干警立足法律监督职能,以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为抓手,重点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工作相关政策等学习宣传,旨在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民族团结观念。

同时,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、摆放宣传展板、发放宣传工艺品、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,向现场群众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。还根据现场群众不同年龄阶段“量身定制”宣传内容,针对老年人,提醒他们提高养老诈骗防范水平,不随意给他人提供自身身份证件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,不点击陌生链接;针对带孩子的家长,向他们讲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提醒他们注意教育方式,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;针对中年人,宣传移风易俗知识,提倡抵制天价彩礼,树立文明新风尚。
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,不仅有效普及了法律知识,提供了精准的法律服务,更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。下一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紧扣中心工作大局,聚焦主责主业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把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,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,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常盛。